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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 NEWS —

  • 10-29

    2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来源: 会计司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的分类和列报规定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第三条 本准则的计量规定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下列各项的计量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
  • 10-23

    2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来源: 会计司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企业披露的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信息,应当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估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性质和相关风险,以及该权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第三条 本准则所指的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是指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能够使企业参与其他主体的相关活动并因此享有可变回报的权益。参与方式包括持有其他主体的股权、债权,或向其他主体提供资金、流动性支持、信用增级和担保等。企业通过这些参与方式实现对其他主体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其他主体包括企业的子公司、合营
  • 10-21

    2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来源: 会计司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营安排的认定、分类以及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等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一)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第三条 合营安排不要求所有参与方都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合营安排参与方既包括对合营安排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即合营方),也
  • 10-16

    2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来源: 会计司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者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或披露的情形,本准则第四条和第五条所列情形除外。  第四条 下列各项的计量和披露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与公允价值类似的其他计量属性的计量和披露,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范的可变现净值、《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范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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