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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发布收入准则应用案例——预售商品房的收入确认

    2023.11.14

    来源: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库 例】甲公司是一家中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住宅项目的开发与销售。甲公司于2×20年1月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块土地上开发A小区商品房,于同年10月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开始预售A小区商品房,预计将于2×22年6月竣工后交付给客户。2×21年3月1日,甲公司和某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A小区的一套商品房预售给购房人该客户(买受人,下同),付款方式为客户于合同签订日一次性全额支付合同价款。合同的主要条款约定如下:1.甲公司向该客户预售的商品房为:A小区1号楼1单元3层303室;2.甲公司不能将该商品房出售给合同约定的购房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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